生鲜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
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管理,加强对供应商的约束,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,让供应商管理更加有据可依。
1、价格管理
供应商需按报价周期提供价格,期间不得擅自调整,
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最优价格和最佳品质的商品,若发现价格高于其他经销商,需赔偿差价的5倍。
如公司与供应商提前确认好的促销单品、促销价格,促销期间,供应商不得因市场波动调整价格,需保证供应量满足顾客需求。
2、质量管理
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,(卫生许可证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)商品涉及质量等级的还应当标注等级。
交货后,若非公司原因导致品质问题,供应商需负全责,对质量问题需在24小时内响应,否则公司可委托第三方处理,费用由供应商承担。供应商承诺商品符合订货单要求,新鲜、无损伤,包装完整,否则公司有权拒收并要求补货,缺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。
3、缺货与交货管理
供应商接到订单后,未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缺货,视为接受全部订货量、不得少送。
交货率不足影响配送的,按缺货金额20%扣款,外加50元/次补货人工费
供应商超过约定送货期限,将对供应商处以1000元/次罚款。
4、供应商处罚
根据违规情况,处罚包括口头警告、书面警告、罚款、清退,除口头警告外,需供应商签署《供应商整改通知单》。保质期内,供应商仍需对商品质量负责。